我們暫且把在今后能翻數倍的股票稱為“明日之星”股。“明日之星”股在被人發現之時,往往像滄海遺珠,埋沒在眾多股票中,然而,當“明日之星”上市公司潛質顯露時,股價往往翻數倍,甚至十幾倍。
如何尋找“明日之星”呢?我認為它至少具備以下特征:
一、公司主營業務突出。公司將資金集中在專門的市場、專門的產品或提供特別的服務和技術上。而此種產品和技術基本被公司壟斷,其他公司很難插足。那些產品和技術在市場上競爭力不強,資金分散,看到哪樣產品賺錢即轉向投入,公司自身毫無特色,以及無法對產品和技術實現壟斷的上市公司很難成為“明日之星”。
二、公司產品和技術投入的市場具有美好的前景。當然,投資者對市場的前景具有前瞻性的研判必不可少。比如,世界電腦市場的龐大需求使美國股票“IBM”和“蘋果”成為當時的“明日之星”;香港因為人多地少,加上地產發展商的眼光,使地產上市公司利潤和股價上升數倍等。
三、公司規模較小,大股東實力強。由于股本小,擴張的需求強烈,有可能大比例送配股,使股價走高后因送配而除權,在除權后能填權并為下一次送配做準備。如此周而復始,股價看似不高,卻已經翻了數倍。而大股東比較穩定,實力較強,對公司發展具有促進作用,甚至有帶來優質資產的可能。
四、公司所處行業不容易受經濟周期的影響。即公司不但能在經濟增長的大環境中保持較高的增長率,而且也不會因為宏觀經濟衰退而輕易遭淘汰。
五、公司經營靈活。公司生產工藝不斷創新,尤其是在高科技范圍,公司比其他的公司有高人一籌的生產技巧,容易適應社會轉變所帶來的影響。
六、公司新技術研究和創新不斷。公司肯花錢或有能力不斷研發新產品,始終把研究和發展新技術和新產品放在公司的重要地位,如此,公司才有能力抵御潛在的競爭對手,使自己產品不斷更新而立于不敗之地。
七、公司利潤較高或暫不太高,但由于發展前景可觀而有可能帶來增長性很高的潛在利潤。這一條對發現“明日之星”十分重要,因為利潤成長性比高利潤的現實性更為重要,動態市盈率的持續降低預期比低企的市盈率更為吸引人。
八、公司仍未被大多數人所認識,股價不高。大多數投資者對公司的股本結構、潛質、經營手法、生產技巧和利潤潛力等還不太了解,所以股價也不太高。太出名或已經被投資者廣為熟悉的上市公司,股價已較高,幾十元的股價再要漲到數百元對大眾的心理壓力較大,因此,不可能成為“明日之星”;而有潛力的低價股從幾元的股價翻倍到數十元則較容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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