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用期貨的對沖屬性做交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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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這里,我們考慮建立對沖的一些基本問題:什么時候應該采用期貨空頭?什么時候應該采用期貨多頭?應該選用哪一種期貨合約?采用期貨對沖的最佳頭寸又是什么?在目前,我們將集中精力考慮所謂的保完即忘策略,也就是說,一旦設定對沖策略后,無須再對其進行調整。在這種對沖中,對沖者只需要在開始時建立期貨頭寸,然后在結束時將其平倉。在第19章里我們將考慮動態對沖策略,這時對沖者要密切監視對沖策略,并經常調整頭寸。
在這里我們首先將期貨合約作為遠期合約來處理(即忽略每天的結算),然后我們將討論所謂的“跟蹤因子”調節量,這種調節量考慮了期貨與遠期合約的不同。
基本原理
當個人或公司選用期貨產品來對沖風險時,目標是選擇盡量使風險中性化的頭寸。考慮這樣一家公司,它已知在3個月后如果某商品的價格上漲1美分,公司將收入10000美元,但如果商品的價格下跌1美分,公司將損失10000美元。為了對沖風險,公司資金部主管應進入期貨合約的空頭來抵消風險:當商品價格上漲1美分時,期貨將觸發10000美元的損失;當商品價格下跌1美分時,期貨將帶來10000美元的收益。如果商品價格確實下跌,期貨合約的收益會抵消公司其他業務的損失;如果商品價格上漲,期貨的損失被公司其他業務的收益抵消。空頭對沖
空頭對沖如以上例子所述,對沖者選擇期貨的空頭方。當對沖者已經擁有了某種資產并期望在將來某時刻賣出資產時,這時選擇期貨空頭對沖是合理的。例如,一個養豬的農場主知道自己會在2個月后在當地市場出售活豬,他這時可以選擇空頭對沖。在當前不擁有資產但在將來會擁有資產的情況下,也可以選擇空頭對沖。例如,一個美國出口商已知在3個月后將收進一筆歐元,出口商在歐元(同美元比較)升值時會有收益,而在歐元(同美元比較)貶值時會有損失,這時可以選擇空頭對沖。對沖策略在歐元升值時會產生損失,而在貶值時則會產生盈利,其作用是消除出口商的風險。為了更詳細地敘述空頭對沖在一些情形下的運作方式,我們假定今天是5月15日,一位原油生產商剛剛簽訂了一份賣出100萬桶原油的合約。合約所約定的價格為8月15日的市場價格。因此在今后3個月內,原油價格每上漲1美分,原油生產商就會增加10000美元的收益,原油價格每下跌1美分,原油生產商將會損失10000美元。假設5月15日每桶原油的即期價格為80美元,8月份到期的原油期貨價格為79美元。因為每份期貨合約的規模為1000桶原油,因此原油生產商可以通過賣出1000份期貨合約來對沖風險。如果原油生產商在8月15日平倉,這一交易策略的效果是將原油鎖定在大約79美元的價格上。
為了說明對沖后將會發生的情形,假如在8月15日原油的即期價格為每桶75美元。公司因賣出原油而收入7500萬美元。由于8月份是期貨的交割月,所以在8月15日的期貨價格應與這一天的即期價格(即75美元)非常接近,因此公司從每桶原油上賺取大約
79-75=4(美元)
期貨空頭的總收益為400萬美元。由賣出原油合約與期貨合約一起所實現的是價格為大約每桶79美元,整體收入為7900萬美元。
考慮另外一種情形,假定在8月15日原油的即期價格為每桶85美元。公司以每桶85美元賣出石油,而因持有原油期貨每桶虧損的數量大約為
85-79=6(美元)
這時,賣出原油和期貨的總收入大約為7900萬美元。不難看出,在不同情形下,公司的整體收入總是大約為7900萬美元。
多頭對沖
持有期貨多頭的對沖策略叫多頭對沖。當公司已知在將來需要買入一定資產并想在今天將價格鎖定時,可以采用多頭對沖。假設今天是1月15日,為了滿足一項合同某一銅產品加工商知道在5月15日將會需要100000磅銅,即期銅價為每磅340美分,5月份交割的期貨合約價格為每磅320美分。該加工商可以進入4份CME集團COMEX交易所的期貨合約多頭,并在5月15日將合約平倉。每一份合約的規模為25000磅銅。這一策略的實際效果是將加工商所需銅的價格鎖定在每磅320美分左右。
假如在5月15日銅的即期價格為每磅325美分。因為5月為銅期貨的交割月,所以即期價格與期貨價格非常接近。加工商從期貨合約中所得收益大約為
100000×(3.25-3.20)=5000(美元)
同時為買入銅而支付100000×3.25=325000美元,因此整體費用大約等于325000-5000=320000美元。對于另外一種情形,假如在5月15日銅的即期價格為 每磅305美分。加工商在期貨中損失大約為
100000×(3.20-3.05)=15000(美元)
而在買入銅時的支出為100000×3.05=305000美元,因此整體費用大約為320000美元,即每磅320美分。
注意,對于這家公司而言,采用期貨合約的策略要優于在1月15日從即期市場買入銅的策略。如果公司采用后一方法,它必須每磅支付340美分,并且還要付出利息和貯存費用。對一家經常需要銅的公司,這些不便可能會被由于持有銅而帶來的便利收益相抵消。但是,如果公司知道自己在5月15日之前不需要銅,利用期貨合約的做法可能會是一個更好的選擇。
在前面的例子中,我們均假定在交割月內對期貨頭寸平倉。如果允許交割發生,對沖的基本效果仍然是一樣的。但是,履行交割的費用可能很昂貴并且非常不便。出于這一原因,即使對沖者將期貨合約持有到交割月,實際交割通常也不會發生。像我們在今后討論的那樣,為了避免接受交割的可能性,持有期貨多頭的對沖者通常選擇在交割期之前對期貨進行平倉。
在上面討論的兩個例子中,我們假定對期貨合約沒有進行每天結算。在實際中,每天結算對于對沖效果確實有一定影響。如第2章所述,這意味著由期貨合約產生的收益在對沖期限內會每天逐步實現(而不只是全部集中在最后時刻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