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果終于出來了。
2017年10月25日晚間,發審會發布審核結果稱,奧飛數據、博拉網絡均獲暫緩表決,而發審委在會上提出的問題都未披露。
需要補充的是,這兩家掛牌轉IPO公司均在不久前清理了三類股東,此次上會備受市場關注。但審核結果的確有些出乎意料,但最終結果如何,還需要時間給出答案。
以博拉網絡為例,不妨來看看證監會在反饋意見關注了哪些問題。
一
博拉網絡的上會之路可謂曲折而漫長。
公開資料顯示,博拉網絡自2015年12月23號就開始接受申萬宏源IPO輔導,2016年4月29日IPO申請獲證監會受理,開始排隊,此后,上市就進入了漫長的等待,毫無進展。
上市看似遙遙無期,等待中的博拉網絡開始采取行動。今年9月18日,博拉網絡宣布從新三板摘牌。摘牌后,博拉網絡開始對公司三類股東進行清理,在三類股東問題還沒有出臺明確解決的政策措施時,博拉網絡通過股東之間的協議轉讓,完成了三類股東的清理
此后,博拉網絡的上市正式被證監會提上議程,在不到一個月時間,博拉網絡就獲得了證監會的預披露更新,并于10月25日進行上會審核。
其實,雖然解決了“三類股東問題”,博拉網絡的業績還是讓人倒吸一口涼氣。
東財choice數據顯示,博拉網絡在2014、2015、2016年分別錄得營收7721.23萬元、1.16億元、1.60億元;扣非凈利潤分別為1881.27萬元、2965.26萬元、3863.29萬元。
從財務數據可以看出,博拉網絡扣非凈利潤只有在2016年勉強越過3000萬隱形門檻,其他幾年業績并不出彩。
單位:萬元
二
公開資料顯示,博拉網絡的主營業務是為客戶提供數字營銷、電子商務、在線客戶管理等商業運營服務。
不過,數字營銷業務大多不涉及實體產品,因此資金的流入與流出比較隱蔽,容易被操縱,真實經營狀況也很難核實,所以證監會對此類公司審核也相對趨嚴。
就目前來看,新三板還沒有出現數字營銷公司IPO成功的先例。
從證監會的反饋意見中,我們可以看到,對于這類公司,證監會重點關注的問題有以下幾點:
1、詳細解釋E2C數字商業平臺三大業務板塊的具體收入金額占比、收入變化大合理性以及明細業務的運營模式、收入來源等;
招股書中對此的解釋為,整合數字營銷(E-Marketing)、專業電商服務(E-Commerce)、電子會員服務(E-Club),通過數字商業服務、數字技術開發服務兩類業務作為載體實現收入。另外,具體的收入占比情況如下表:
2、 客戶集中度越來越低,是否符合行業特征;
招股書顯示,報告期內公司對第一大客戶長安福特的銷售金額占比分別為43.05%、26.52%、19.72%、16.89%,主要客戶銷售占比逐年下降。
博拉網絡是這么解釋的,是由長安福特營銷支出減少所致。
3 、毛利率遠高于同行業數字營銷業務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;
招股書顯示,博拉網絡報告期內的綜合毛利率分別為57.49%、65.34%、57.84%、53.37%。
對于高企的毛利率,博拉網絡給出了如下解釋:
4 、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過分夸大情形。
招股書中顯示,公司在整合數字營銷案例中的披露統計稱,“通過本次活動,該品牌數字電視的官方微信粉絲用戶就增加了近50萬人,該品牌數字電視實現了約1.4萬臺和超過4億元的銷售規模,占該品牌數字電視當期銷售總量的11.73%”;
對此,證監會要求公司披露案例中的成果是否主要依靠發行人的方案,上述案例是否存在夸大情形。
而在更新后的招股書中,公司對于案例的披露變成了如下:
總體來看,博拉網絡的上市之路,給同行業公司提供了很多可供參考的地方。